微软盗版案主犯被判六年半罚金最高150万

发布时间:2009-01-04 09:56:49    点击数:773
  公安部与FBI去年联手破获的微软跨国盗版案昨天在深圳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文华、张大安、车庭锋等3名主犯被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刑六年零六个月、五年、三年零六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150万元、40万元和80万元;另8名被告判刑一年零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3万元。   2007年7月6日至16日,由中国公安机关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开展代号“夏至”的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两起特大跨国生产、销售盗版美国微软公司的WindowsXp专业版、Windows Xp家庭版和Office 2003等软件的犯罪案件。   2007年7月6日至7月,专案组将被告人王文华、张大安等人抓获后,从被告人王文华的住处、仓库及柜台等地查获盗版的成品软件3500套,盗版散装软件光碟近5万张,伪造的软件授权许可证书5万多张等以及制假工具一批;从被告人张大安的住处、仓库、东莞加工点查获到盗版的成品软件3278套,盗版散装软件光碟1万多张,伪造的真品标签(即伪造的软件授权许可证书)19万张等以及其他制假工具一批;从被告人许华静、许诺的地下加工窝点现场查获已加工和未加工的烫印激光镭射防伪膜的盗版光碟5000多张,防伪激光膜6080张以及用于造假的工具、机器4件。   在昨天的庭上,法官对检方以微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认定该案涉案总值将近9亿元的指控不予认定,但采信了辩护律师实际销售金额(光盘40元、授权许可证书10元)合计几百万元的事实。   在昨天宣判后,除被认定主犯的王文华、张大安、车庭锋三被告立即提出上诉外,其余的被告均表示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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